第一章 总则
1. 为规范展览综合工作室(下称“本工作室”)设备与空间的管理,保障教学展览活动的顺利进行,明确借用流程与使用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借用本工作室设备及使用相关展厅空间的艺术设计学院学生。
第二章 管理范围与职责
3. 空间管理范围
展厅区域:光华楼二楼大厅、214新媒体多功能艺术展厅、212展览综合管理办公室。
公共区域:光华楼一至五楼所有公共空间,包括走道、电梯、楼梯、厕所、墙面等。
4. 功能定位
本工作室以“展览展示不能停”为宗旨,服务于日常专业课程展览、毕业设计展、教师教学成果展及学院招聘会等多种活动,是学院重要的教学实践与展示平台。
5. 管理机构职责
光华楼212展览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本工作室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专业展览设备的建档、收纳、日常维护与定期盘点。
办理设备的借出、登记、收回与损坏遗失认定。
负责展厅空间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与环境保持。
协调与保障各类展览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最终效果。
第三章 展厅使用管理
6. 展厅使用规范
未经许可,严禁在214新媒体多功能艺术展厅内使用专业照相机、摄影机进行拍摄,或进行活动排练、舞蹈排练等。
严禁任何人员私自进入展厅并操作电力设施,严禁擅自关闭展厅总电源,违者若造成教学中断或安全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设备借阅管理
7. 借阅资格与用途
设备仅限用于本校教学相关的课程、作业、活动及毕业设计,严禁用于商业用途或私人事务。
8. 借阅流程
预约申请:借用人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前往212办公室提交借用申请。
办理手续:借用人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与抵押手续。
取用与归还:设备须在约定时间内由借用人本人归还,并经管理员验收。
9. 使用责任
保管义务: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并使用设备,确保设备及其附件完好、清洁。
损坏与遗失:借用期间发生的设备损坏、附件缺失或整机遗失,经确认后,借用人须照价赔偿维修或购置费用。
长期借用:确有特殊项目需长期使用,须在每月月底由办公室进行核查并办理续借手续。
10. 管理权限
管理员有权依据设备的完好情况与库存数量,限制出借范围或拒绝出借。
在设备有限的情况下,借用人应服从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本工作室不提供设备搬运、摆放等服务,借用人需自行至指定地点取还。
第五章 罚则与黑名单制度
11. 黑名单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核实,将被列入设备借阅黑名单:
拒不归还设备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
在借还过程中,出现辱骂、威胁、态度恶劣等不尊重管理人员行为的。
12. 处罚措施
一经列入黑名单,将永久取消其本人借用本工作室所有设备的资格。
本工作室将视情况上报所属学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六章 服务信息
1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8:30 - 11:00,下午 13:00 - 16:00
周五:上午 8:30 - 11:00
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本室暂停开放,不予办理设备借还业务。
14. 办公地点
光华楼212室 展览综合管理办公室
1、电视机(移动滚轮式)50-60寸
数量:13


2、小方桌(宜家拉克系列)
尺寸:长55cm×宽55cm×高45cm,数量:120
3、三角桌
尺寸:长90cm×宽90cm×高60cm,数量:100
4、展示立柱(黑色绒布材质)
尺寸:长40cm×宽40cm×高90cm,数量:9



5、展示柱(白色烤漆)
尺寸:长40cm×宽40cm×高40cm,数量:1
尺寸:长40cm×宽40cm×高60cm,数量:2
尺寸:长40cm×宽40cm×高80cm,数量:1

6、展示柱(黄色中空亚克力材质)
尺寸:长40cm×宽40cm×高110cm,数量:1

7、展板及展板数据:

(1)移动网格展架(移动滚轮式)单个
白色网格面 尺寸:长100cm×高200cm 数量:6



(2)网格展架(六联式)
网格面尺寸:长100cm×高200cm,数量:四组共计24块



(3)展板(移动滚轮式)
尺寸:长100cm×高200cm,数量:90


8、卡线槽
数量:10

9、鱼线、钢丝线


10、投影机:
(1)、长虹D5VR 4K 高清4K投影仪 数量:2


(4)、明基TH671ST(白色)高清1080P投影仪 数量:10



11、雅马哈专业音响
HS8型号数量:2,HS8S型号数量:8 ,H5型号数量:8


12、Kinect 2.0体感器XBOX ONES感应器
数量:1

